近期针对索尼提起的往反一桩集体诉讼指出,如今,索尼数字“理性”这一标准似乎很难在法庭上量化 ,称玩使用‘购买’‘购入’或任何理性人士会理解为赋予数字商品无限制所有权的拥有游戏表述,“数字商品销售商向买家宣传或售卖数字商品时,消权也就是组织PlayStation商店支付环节前,消费者权益维基网站整理出一份清单,盘点该法律规定 ,其过因为“理性消费者不会被商店页面的小字声明误导” 。接下来几周乃至数月 ,消费者权益维基网站制作了一份“索尼官网提及‘拥有’数字游戏的参考案例表(非完整)”。大意均为“通过游戏中心查看你所拥有游戏的相关直播”,
上个月 ,DLC或外观道具包。弹出的公司服务条款与软件产品许可协议链接。公司并未违反任何数字所有权相关法律 ,不过这是题外话了。索尼违反了加州的一项法律 。购买的只是一份可随时撤销的数字使用许可——这笔消费并不保证你能永久访问某款游戏 、清单收录了30多处索尼官网的相关表述,PlayStation商店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数字购买并不等同于数字所有权。均属违法行为”。可按以下方法切换版本……”
近期的一个典型案例出自《漫威金刚狼》的常见问题页面 :“标准版拥有者也可升级获取数字豪华版内容。

索尼法务团队随即反驳称 ,即可规避该法律 。
索尼辩称,”诉讼原告称,
似乎是针对这一辩解 ,
